手上有一份欧盟 RoHS 报告,是不是就等于中国 RoHS 合规了?不少做小家电和电源的工厂在这个问题上栽过跟头。欧盟 RoHS 和中国 RoHS 管控的都是十项物质,限量也基本对齐,但两边的证书互不承认,内销和出口要分别满足。中国这边的路径还分两条:国推自愿性认证,或者供方符合性声明。
法规层面看的是 GB 26572-2025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,这是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2027 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。管控物质从原来的六项扩到十项,新增 DEHP、BBP、DBP、DIBP 四种邻苯二甲酸酯。限量要求上,镉不超过 0.01%,其余九项均不超过 0.1%,按均质材料重量百分比计。
目录层面看的是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2026 年版)》,2026 年 5 月 28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。原来第一批的 12 种产品整合为 10 种,另外新增 23 种,合计 33 类纳入管控,空气净化器、洗碗机、扫地机器人这些都在新增之列。
合格评定层面只有两条路。国推 RoHS 认证,是在认监委批准的机构申请,送样检测合格后由机构发证,结果上传公共服务平台;供方符合性声明,是企业自行评估、自行出声明,在产品上市后 30 日内到平台填报,技术支撑文档留存不少于 10 年。两条路的检测项目相同,法律效力相同,差别在于谁来背书、成本落在哪。
第三方背书。证书由机构签发、结果上平台,招标文件和主机厂供应商准入审核时可直接采信。
公示可查。采购方在公共服务平台按企业名称或证书编号就能核到,省掉一轮资质解释。
覆盖多型号。同一认证单元下的系列型号可以一并覆盖,型号多的企业摊下来单价并不高。
有效期长。证书五年有效,期间按监督要求维持,不用每次投标都重新准备声明材料。
倒逼供应链。认证含初始工厂检查,关键件和材料变更要申报,内部管控比纯自我声明更紧。
成本高出一截。型式试验、工厂检查、证书维护三项叠加,单型号摊下来的费用明显高于自我声明。产品线杂、型号多、批次小的企业,这笔钱不容易摊平。
周期也更长。自我声明在检测报告出来后就能填报,国推认证还要排工厂检查,遇到下半年集中换证的时段,排期会更紧。急着上市的产品,时间成本要提前算进去。
它只证明合规,不解决设计问题。检测出某一批 PVC 线材的 DEHP 超限,认证机构不会帮你换材料,整改还得回到配方和供应商那里。把认证当成整改方案,方向就错了。
它也替代不了欧盟 RoHS。两张证书互不承认,出口欧盟仍要按当地要求另做检测和声明。做惯外销的企业容易在这里想当然。
供方符合性声明:自行或委托有 CMA/CNAS 资质的实验室检测,自己出 DoC,上市后 30 日内在平台填报。周期短、成本低,适合型号更新快、以自营渠道和电商为主的企业。
国推 RoHS 认证:机构发证、含工厂检查、证书五年。适合客户结构里有大甲方、经常投标、需要品牌背书的企业。
两者不冲突。同一家企业可以主力产品走认证、长尾型号走声明,按客户要求分配,不必一刀切。
招标文件明确写了"须提供国推 RoHS 认证证书"的,声明补不上。主机厂或大型渠道的供应商准入清单里列了认证要求的,同理。产品要进商超、进政采平台、做品牌背书的,认证的采信度更高。出口转内销、需要快速建立国内渠道信任的,认证比一纸声明省解释成本。
反过来,产品全部自营销售、客户不查证书、型号一年换三轮的企业,硬上认证并不经济。先把检测和档案做扎实,走声明路径更合适。
2026 年 1 月 1 日到 2027 年 7 月 31 日是过渡期,企业可以在旧版 GB/T 26572-2011 和新版之间自主选择;2027 年 8 月 1 日起必须执行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。2026 年 1 月 1 日前已获证的产品,要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标准转换。
这个时间线决定了什么时候必须动。四项邻苯的检测要送化学分析,XRF 快筛测不出来,实验室档期在换版前一年会明显紧张。等到 2027 年春天再安排,检测和工厂检查两头都会排队。
拿欧盟 RoHS 报告当中国 RoHS 合规凭证;产品不在目录内就以为万事大吉,忽略了目录外产品仍需满足标识和信息披露要求;只测原来六项,没安排邻苯;把 XRF 快筛结果当最终结论;声明提交一次就长期不管,标准换版后没有更新。
合规这件事的底层逻辑是:目录决定要不要做,标准决定做到什么程度,合格评定决定由谁证明。三件事对上了,选认证还是选声明就是一道算账题。
文中费用与周期为行业常见区间,用于方案比较,具体以受理机构当期报价和产品实际情况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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